您现在的位置是:海阔网 > 焦点
上海证监局对绿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3名时任高管被点名
海阔网2026-07-17 14:14:29【焦点】7人已围观
简介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根据《决定》,绿
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上海张蕴、证监责令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局对集团决定》(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

根据《决定》,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绿地控股,采取措施600606.SH)的改正管被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地集团”)作为公司债券H21绿地1、H21绿地2的任高发行人,在上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点名2024年7至12月,绿地集团发生债务逾期,上海累计未偿余额101.02亿元;2025年全年,证监责令发生债务逾期,局对集团累计未偿余额97.95亿元;2026年以来至3月11日,绿地发生债务逾期,采取措施累计未偿余额25.45亿元。改正管被针对上述事项,任高公司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4.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。
二是2025年3月,绿地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5.13条第一款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的规定。
三是绿地集团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-196.35亿元,亏损金额达到合并报表上年末净资产的13.94%,未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2.4条第六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。

《决定》显示,张玉良作为绿地集团时任董事长,王晓东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,张蕴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,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。
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本 期资深 编 辑 周玉华
很赞哦!(83176)
相关文章
- OPPO就母亲节文案事件发布问责通告 高级副总裁职级直降两级
- 没去过太原?先来看这部1500年前的“隋唐前传”
- 宇信科技:2026年4月末含信用账户股东总户数67812户
- 菲利华:具备石英电子布全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研产能力
- “我还没上车啊”!浙江一高架发生事故,驾驶员一着急将下车查看的同伴落高架上,直接开走!交警铁骑火速定位并护送遗漏乘客至安全点
- 诊区焕新+合作授牌,深圳恒生医院耳鼻咽喉科升级开诊
- 金雷股份:定增已获受理,绩效挂钩经营且持股计划合规
- 无忧传媒回应泰国孕妇坠崖案当事人晕倒被送医:已暂停其工作
- 中高协与重庆市体育局达成战略合作 深化人才培养等四方面协作
- 普京:铭记卫国战争真实历史是俄罗斯人的荣耀







